纽约盖楼要过“审美关”
漫步在高楼林立的曼哈顿,不经意间会看到一些意趣盎然的雕塑点缀街头:喷水池里的巨型镂空地球仪、街头红色俏皮的“LOVE”字雕……出现在纽约市政府产权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包括这些街头雕塑,小到街灯、报亭、电话...
漫步在高楼林立的曼哈顿,不经意间会看到一些意趣盎然的雕塑点缀街头:喷水池里的巨型镂空地球仪、街头红色俏皮的“LOVE”字雕……出现在纽约市政府产权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包括这些街头雕塑,小到街灯、报亭、电话亭、公共厕所,大至图书馆、博物馆、渡轮码头、体育场馆,都必须经过一个鲜为人知的机构——艺术委员会的批准。
艺术委员会历史悠久。1898年的《纽约市宪章》规定,任何计划在纽约公共土地上建设的建筑或公共艺术品,如果设计方案得不到艺术委员会的批准,就不可开工。出台这一政策,主要是针对当时腐败政治下城市建设奢华做作、不重设计的风气,打造城市之美。从那以后,艺术委员会几乎每个月都要在纽约市政厅召开委员会会议和公开听证会,从美学的角度审议来自曼哈顿、布朗克斯、布鲁克林、皇后和斯塔滕岛等五大区的建筑设计方案,根据设计是否够“漂亮”、够“艺术”,来决定可否开工建造。
委员会委员共11人,有专业人士,也有普通市民。他们都由纽约市美术联合会提名,由市长任命,不领薪酬,无偿为委员会服务。曾担任艺术委员会主席的建筑师琼·帕克·菲弗说,委员会里外行与内行的平衡搭配效果很好,外行从普通老百姓的视角看问题,置身事外,眼光新颖,往往会提出很有见地的意见。菲弗说,各委员术业有专攻、背景各不同,在审议设计方案时经常“英雄所见略同”,其实他们并没有固定的审美倾向。如果说有什么统一的标准,那就是“少就是多”。他们往往要求将复杂的设计方案加以简化,争取既节省开支、又美化城市。
当然,委员会的命运也随着市长的更迭而起伏。以往有几届市政府均有下属部门绕过艺术委员会自行其是。朱利亚尼任市长期间,市属公园局长未经艺术委员会批准,擅自决定在公园的750根旗杆上安装横梁。当时的艺术委员会主席愤然辞职,并以违反宪章的罪名将市政府告上法庭,最后以市政府认输了结。纽约现任市长布隆伯格对艺术委员会非常重视。他说:“为了让纽约更加美丽,艺术委员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设计评审机构,委员会的责任是确保纽约公共土地上所有建筑的设计达到人们期待的水准。”刘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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